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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三次会议

时间:2017年12月29日稿源:重庆人大

  12月2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主持会议。

  会议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关于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和旁听人员范围的决定、关于批准重庆市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方案的决定、关于同意重庆市与乌拉圭东岸共和国圣何塞省建立友好市省关系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分别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

  在完成会议各项议程后,张轩指出,本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于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做好明年经济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张轩要求,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基础上,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围绕明年全市经济发展的重点工作,依法履职,全力支持、全力参与,把中央和市委精神全面落实到人大工作中。

  要聚焦新时代人大工作新使命,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科学安排明年工作,做到学在深处、谋在新处、干在实处,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张轩强调,当前,要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特别是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的组织筹备和服务工作,确保大会圆满成功。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学普、杜黎明、张定宇,秘书长龙华出席会议。

  市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列席会议。(黄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