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7日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厅举行。关成启主任,王鲁豫常务副主任,臧桂武、杨莉、刘佩金副主任和委员共25人出席了会议。区人民政府区长于军、常务副区长孟景伟,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弓,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志坚列席了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区政府相关委办局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室、各街道工委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
会议由关成启主任,王鲁豫常务副主任,杨莉副主任分别主持。议定事项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并决定依法对外公告。
二、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孟景伟所作的关于并案办理“进一步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发挥创新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议案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成立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议案办理实施意见,主动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改进完善工作,完成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议案办理取得显著成效。
会议指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对照国家和北京市赋予海淀的创新引领辐射示范的重大使命,我区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在创新创业环境建设方面,需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推进区级层面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创新评估机制,不断提高创新效益。二是在创新创业体系建设方面,需不断完善产学研体系、人才流动机制和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三是在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方面,需加强对新技术、新业态的关注,抢先布局面向未来产业发展的战略性先导产业,培育核心区发展的新增长点,形成核心区的产业高端辐射。四是在推进区域协同发展方面,需进一步推进对京津冀地区其他园区的对口帮扶,实现产业转移,输出核心区的高新技术、品牌、模式。
会议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首都城市战略新定位赋予海淀的重要责任,深入分析前期核心区发展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海淀区“十三五”规划,从区域发展战略的高度做好核心区建设发展的近期和中长期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切实发挥对全国创新驱动发展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二是要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为重要统领,发挥体系建设、职能转变、流程优化、信息共享的重要作用,有效解决制约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加快转变政府管理职能,以平台服务、资源整合及创新创业环境建设为重点,增强政府服务能力,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三是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最大限度地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科学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防范财政、金融的系统性风险,保障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四是要始终把人才作为创新的第一要素,深化人才特区建设,不断完善人才服务体系和人才激励制度,加大对优秀杰出人才的吸引力度,持续保持人才特区的优势,将核心区打造成为全球最具吸引力的创新创业人才聚集高地。
三、会议分别听取了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孟景伟,区法院副院长张弓,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志坚所作的区“一府两院”关于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及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孙大钧所作的关于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及检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一府两院”及其承办部门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意识进一增强,按照《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的要求,依法开展建议办理工作。建议主管部门坚持高位协调、明确分工、分级负责,做到主要领导交办,分管领导领办,具体部门承办,建议办理实效进一步增强,代表满意度有所提高。
会议指出,个别部门对建议办理工作认识不足,存在畏难情绪和推诿扯皮的现象,工作抓得不紧、措施不力、落地不实;个别部门仍需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对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没能积极、主动地向代表解释。
会议要求,区“一府两院” 各建议承办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培训,牢固树立人大意识,自觉增强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建议办理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规范建议办理流程,落实承办责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回应代表关心关切,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办理建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坚持开门办建议,积极吸纳代表的真知灼见,共商办理之策;要不断改进提升常委会对重点建议的督办方式,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建议督办实效。
四、会议决定,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2月中旬召开。
五、会议决定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根据区人民政府区长于军的提请,决定:
免去徐永全海淀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免去李长萍海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孙继光海淀区水务局局长职务。
任命郑海洋为海淀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任命刘文萍为海淀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至2017年8月);任命李劲松为海淀区水务局局长。
根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伟的提请,决定:
任命邹开红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根据王伟同志的辞职请求,接受王伟辞去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并报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根据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62次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邹开红为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并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和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doc
3.海淀区人民法院关于2016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doc
4.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docx
5.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及检查情况的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