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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时间:2016年09月20日稿源:海淀人大
  

        海淀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6920日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厅举行。关成启主任,王鲁豫常务副主任,臧桂武、杨莉、刘佩金副主任和委员共27人出席了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高念东,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焦慧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伟列席了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区政府相关委办局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室、各街道工委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

  会议由关成启主任,臧桂武、杨莉、刘佩金副主任分别主持。议定事项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发改委主任梁捷所作的关于海淀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和区财政局局长刘圣国所作的关于海淀区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对本级财政预算做部分调整(草案)的报告,会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海淀区人民政府部分调整2016 年本级财政预算的决议。

  会议认为,上半年我区区域经济稳中向好,疏功能减人口取得新成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序推进,财政职能作用有效发挥,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民生保障力度持续加强,各项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基本完成,实现了“十三五”的良好开局。会议指出,下半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仍存在稳增长压力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疏功能减人口和环境整治任务艰巨等方面问题,报告中对存在问题的分析客观准确,下半年工作措施务实可行。

  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会议要求,区政府要继续巩固区域发展的良好态势,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任务,持续推进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人口调控工作;要进一步统筹我区资源优势,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提升核心区示范引领作用;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释放发展活力,促进经济提质增效,确保全年计划指标和任务的圆满完成。要着眼全局谋发展,对事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和突出问题要加大调研力度,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创新管理体制,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推进重点功能区建设。要集中精力强功能、补短板、惠民生,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可持续的发展方向,深入推进教育、医疗、文化和养老服务事业改革创新,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对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会议要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对区域经济的影响,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和涵养税源,优化纳税服务,培育新的发展动能,统筹协调各部门,做好财政组收工作,确保2016年财政预算任务的顺利完成。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新需求,进一步深化财政投融资改革,发挥财政资金引领撬动作用,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全区经济社会建设,加大对PPP运营模式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的支持引导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重点工作的资金需求,同时,要加强政府债务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要认真分析形成目前资金需求压力大和预算执行进度慢并存的原因,加强对预算全过程的监管,从科学编制预算入手,充分利用滚动项目库,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到位率,在预算执行环节,合理把控预算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要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部门预算执行责任,加大考核问责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高念东所作的关于启动海淀区“十三五”时期水域生态治理行动计划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全会关于首都水务工作的部署,深入调查研究,编制《海淀区水系生态治理工作方案(2016-2020)—“水清岸绿”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以改善水系环境质量为核心,指导思想明确,治理目标清晰,措施到位,总体可行性较强。会议指出,《工作方案》仍存在管理措施偏弱,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和宣传保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等方面问题。

  会议要求,政府要坚持立足根本,着眼长远,进一步科学规划,按照城市发展和人口增长实际规模,制定完整、适度、超前的污水治理规划,逐步建立地区水域协同治理工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水污染问题;要研究引入区域水生态环境评价机制,建立水资源资产负债表,为我区水污染综合治理和城市生态建设提供科学依据与实证参考;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河长制的考核标准和考核内容,切实形成部门、街镇联动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依法推进河道治理,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与科技手段,实行流域综合整治;要进一步建立排水管网综合管理体系,整合管理权限,理顺管线产权,统一管网规划建设;要进一步深入宣传和认真贯彻《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条例,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维护,共同监督管理的良好局面。

  三、会议决定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根据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焦慧强的提请,决定:

  任命孟凯锋、杨哲、李欣、王金鑫、谭轶城、王媛媛、孙婉仪、罗源、宁璐、王栖鸾、王多、尹斐、张颖超、刘晓、杨文君、张侨珊、王肖、杭欢欢为海淀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侯建中海淀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方斌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莫泰京海淀区人民法院上地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陈书壮、魏玮、唐绍芬、张鹤海淀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