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任:李友成
副主任:刘文英
工作职责:
受人大常委会委托,联系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司法局、民政局、社会办、民宗侨办、残联及区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并对上述部门在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决议决定等方面工作的情况,开展必要的调查研究,为常委会依法监督提出建议;围绕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题、议案及决定的重大事项开展调查研究,召开委员会会议,提出讨论意见;围绕我区法制和民族、宗教、侨务等工作开展专题调查研究,组织专题视察或座谈,提出报告或工作建议;负责区“一府两院”、各镇人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联系并指导各镇人大工作,调查了解有关各镇人代会工作的情况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开展工作的情况;组织讨论上级人大征求意见的有关立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见;督促、检查“一府两院”办理区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