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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区人大代表的决定

时间:2017年09月19日稿源: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9月19日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北京市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补选代表出缺选区的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代表,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同应选代表的名额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