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8日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贾柏岩为海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任命李盛荣为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任命杨靖为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任命闫肃为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任命陈争争为海淀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任命李东民为海淀区人民法院复兴路人民法庭庭长;
任命周红为海淀区人民法院四季青人民法庭庭长;
任命赵晨为海淀区人民法院温泉人民法庭庭长;
任命张欣为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任命宋硕为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任命毛金柯为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
任命蔡立为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
任命秦硕为海淀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
任命曾竞为海淀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王卫东为海淀区人民法院温泉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王克楠为海淀区人民法院温泉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李鹏为海淀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免去李盛荣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职务;
免去杨靖海淀区人民法院东升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闫肃海淀区人民法院上地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陈争争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免去周红海淀区人民法院复兴路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赵晨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免去张欣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宋硕海淀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毛金柯海淀区人民法院上地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蔡立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秦硕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王卫东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王克楠海淀区人民法院复兴路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李鹏海淀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王永章海淀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免去何畔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汪懿海淀区人民法院山后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杨炎辉海淀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张敏海淀区人民法院东升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沈李平海淀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贾军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谢亮海淀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陈一超海淀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