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0日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劳东燕为海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挂职一年);
任命李颖为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任命李红星为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庭长;
任命马克力为海淀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任命王继延为海淀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庭长;
任命谢东为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
任命沈晋军为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
任命叶舜尧为海淀区人民法院东升人民法庭庭长;
任命马千里为海淀区人民法院山后人民法庭庭长;
任命李春梅为海淀区人民法院上地人民法庭庭长;
任命陈昶屹为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关村人民法庭庭长;
任命孟凯锋为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
任命李欣为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
任命彭文涛为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
任命杨哲为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副庭长;
任命张志富为海淀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任命谭轶城为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李静为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樊强为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曹晓颖为海淀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黄杨为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汤民华为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胡光为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马潇潇为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裴悦君为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任命王哲为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任命王雷刚为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任命张 璇为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任命孔京朝为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副庭长;
任命王克鸽为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副庭长;
任命李正为海淀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王琰为海淀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王茜为海淀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邹玉玲为海淀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任命陆金伟为海淀区人民法院东升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王一凯为海淀区人民法院复兴路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王利丹为海淀区人民法院复兴路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周志辉为海淀区人民法院山后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胡喜辉为海淀区人民法院山后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王小云为海淀区人民法院上地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李囡为海淀区人民法院上地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郭振华为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关村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张连勇为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关村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郭晶为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关村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任命刘艳为海淀区人民法院四季青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唐铸为海淀区人民法院四季青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程侠为海淀区人民法院温泉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武祎为海淀区人民法院温泉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任命曾竞为海淀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龚莉婷为海淀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戴国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免去李颖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关村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李红星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马克力海淀区人民法院山后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马民鹏海淀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王继延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谢东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沈晋军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马千里海淀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李春梅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庭长职务;
免去陈昶屹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关村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丛光海淀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